前往香港的禁止或限制物品

進出口郵遞包裹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



以下物品是限製或禁止運輸的:

  • 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彈藥、管製刀具、爆炸物品。
  • 易燃物品、易爆物品。
  • 氧化劑和過氧化物。
  • 濫用麻醉藥品及吸毒工具、麻醉藥品、精神藥品、不當使用的易製毒化學品及有毒物質。
  • 生化、流行病和傳染性材料。
  • 放射性物質和放射性物質。
  • 偽造、變造的貨幣、有價證券、證書、公章等非法仿冒商品。
  • 貨幣和流通證券。
  • 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文章和假冒偽劣產品。
  • 動植物,特別是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。
  • 危害人類和動物健康並可能從疫區傳播疾病的食品、藥品或其他物品
  • 香菸和煙草、煙草製品和酒類。
  • 貴重物品(例如藝術品、古董、寶石和包括黃金在內的貴金屬)。
  • 其他法律、法規規定禁止郵寄的物品。
  • 航空安全管制項目

我們不接受/或有條件地接受以下物品的運輸:

  • 沒有托運人和收件人詳細聯絡資訊的包裹。
  • 順豐速運認為不適合郵寄、郵寄方式不正確、描述、分類、包裝、標籤不正確、無必要證明的物品。
  • 因其自身或包裝特徵可能危及運輸工具安全或人身安全的物品。
  • 從經濟或營運角度來看不適合郵寄的物品。


遵守始發地和目的地國家/地區適用的法律、法規和政府規定是寄件人的義務,不同國家和地區禁止或限制郵寄的物品可能有所不同。因此,除上述禁止/限制寄遞物品標準外,建議寄件人參考寄件地和目的地國家或地區規定的禁止/限制進出口物品清單。


溫馨提示:

順豐速運發布並配置了新的“進出口寄遞標準查詢”,如客戶對違禁/限運物品有疑問,請撥打順豐速運熱線。

香港:852-2730 0273

澳門:853-2873 737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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